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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车载法庭、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盘点两高报告中的“重庆元素”

        发布时间:2023-03-08
        发布时间: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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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载便民法庭”开到万州辖区。(本报资料图片)特约摄影 冉孟军\视觉重庆

        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高报告中,多次提及重庆法院和重庆检察院工作,点赞成渝金融法院等多个方面的“亮点”工作。让我们一起看看两高报告中有哪些“重庆元素”。

        元素一 生态司法修复基地

        报告指出,河南、湖北、重庆、陕西、宁夏法院在黄河湿地、丹江、三峡库区、秦岭、贺兰山等建设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让受损生态得以修复。

        重庆打造长江生态司法修复特色品牌,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站增至45个,实现长江生态司法修复由“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

        重庆高院在南山建成重庆法院环境司法展示馆,在广阳岛建立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助推长江上游最大江心岛生态修复。市五中法院、江津法院在“长江入渝第一岛”江津中坝岛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在西南唯一“国际湿地城市”梁平设立双桂湖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对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湿地保护起到重要示范作用。

        元素二 车载法庭

        报告指出,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内蒙古、重庆、西藏、甘肃、宁夏等法院依托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开展巡回审判,畅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2年,重庆法院在全国率先研发“车载便民法庭”,2013年正式投入使用。经过10余年应用拓展和功能创新,“车载便民法庭”已升级到第三代5G版,可开展法治宣传、智能诉讼、多元解纷、执行指挥、远程接访等业务,具备跨域立案、跨域送达、智能庭审、诉调确认及当场制作带防伪签章裁判文书等功能。

        2022年,全市“车载便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全域立案、执行指挥、法治宣传3600余次,提供证据提交、案件查询、文书送达等智能诉讼服务7000余件次,现场以案释法、以宣普法、以询讲法,被老百姓亲切地称呼为“家门口的法院”。

        元素三 跨行政区划法院

        报告指出,增设南京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北京、上海、成渝金融法院,加强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2022年9月28日,成渝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渝金融法院是全国第一家跨省域集中管辖相关金融案件的专门法院,管辖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相关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该法院案件管辖区域包括重庆市全域38个区(县),以及四川省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的15个市、113个县(市、区)。

        元素四 川渝深化检察协作

        报告指出,辽吉黑、沪苏浙皖、赣鄂湘、川渝深化检察协作,服务东北全面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三年来,川渝检察机关聚焦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知识产权、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不断深化跨区域检察协作,共建立协作机制76项,协同办案241件,联合督办案件6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10件。今年1月,重庆市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聚焦成渝金融法院法律监督工作,“云签约”达成18项共识。前不久召开的第五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又提出设立成渝金融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健全案件管辖、线索移送等机制。今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已办理金融检察监督案件11件。

        元素五 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报告指出,安徽、广西、重庆等地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积极适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以身试法者承担重罚,警示潜在违法犯罪。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同步推进污染防治监督,加大办案力度。经过检察机关办案督促,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用1.1亿元。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药品行政公益诉讼案144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167件。市检察院与行政机关签订协作机制,加强食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检察机关通过办案,追偿食品药品民事惩罚性赔偿金2600万元。

        元素六 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

        报告指出,最高检携手中国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重庆、四川、福建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权益等开展公益司法保护。

        重庆市检察机关以深化“莎姐”工作机制为载体,持续打造“莎姐”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开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402件,推动解决了200多个社会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将适龄残疾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益诉讼小专项监督行动的重点。一起督促保护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会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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