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研究,批准罪犯张德胜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德胜,男,1962年9月1日出生,汉族,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9日以(2018)渝0233刑初146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刑期自2019年7月30日起至2024年6月29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