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研究,批准罪犯吴正和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吴正和,男,汉族,1956年9月20 日出生,因受贿罪于2016年5月24日被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刑期自2015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4月27日止。因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